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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第一餐饮大楼附房 生活服务引入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一、 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是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是学校的办学重心所在,是师生学习、生活、科研、交流的主要场所。闵行校区占地面积约4500亩,在校师生约4万人

一餐饮大楼位于校园西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学生住宿区、西区教学楼群及部分学院楼宇,是校内餐饮服务的主要场所。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内生活服务项目,提升校园生活便捷度,增强师生幸福感,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企业,提供以食品(预包装)零售为主的生活服务,欢迎有意向的服务企业积极响应。

二、 磋商服务内容

1.  服务场地第一餐饮大楼附房,面积约110.32㎡。

2. 服务内容:以中式糕点、零食等预包装食品为主的食品零售

3. 服务要求:

(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2) 根据师生需求,提供价格适宜的优质服务,并能积极响应学校相关活动。

(3) 服务时间:周一~周日10:00-19:00不间断服务;寒暑假按学校要求开放。

三、 关于内部装修装饰的说明

准入服务企业可根据服务品种及自身品牌特点对服务场所进行适当装修,需将装修方案书面报后勤保障中心,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严禁改动房屋结构。所涉费用由准入服务企业自行承担。服务场所内的标识不得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四、 响应企业资格要求

1. 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且无违法行为

4.  引进服务企业需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五、 评审办法

1、 初审:由后勤保障中心对收到的响应书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公告资格要求确定合格的入围企业;

2、 评审:由后勤保障中心邀请相关部门、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入围企业对服务方案进行说明,评审小组经评审确定准入企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 评分细则。

(1) 资质与企业运行情况

阐述企业的组织架构、企业征信、管理制度、员工队伍等;重点企业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资质优势及与学校合作提供服务经验效果

(2) 服务优势和价格方案

介绍服务优势,列出主要品种的价格,与同品牌社会服务价格对比分析,提供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3) 安全管理方案

阐述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细化的管理方案,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可行性的服务承诺

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包括积极参与校园重大活动、投诉意见的反馈处理等方面。

六、 磋商响应须知

1、 企业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

2、 响应书的构成

企业编写的响应书应包括下列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A. 单位基本资料

(1) 单位概况。包括组织结构,人员情况,相关的餐饮资质说明,技术支持和服务运行体系,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情况;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则需要提供)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 其它企业认为需要的材料。

B. 完整的经营服务方案

(1) 服务的理念及目标;

(2) 管理运行方案、制度流程;

(3) 本项目组织构成及组成人员情况;

(4) 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包括安全承诺);

(5) 提供服务的特色、品种、价格等;

(6) 其它企业认为需要的内容。

3、 响应书式样与递交

(1) 响应企业应准备1份响应书正本和3份副本,每套响应书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 响应书的正本须有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响应书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书中。

(3) 响应书用中文编写,A4纸幅面装订。

(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4、 关于响应书提交的时间

企业应将响应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密封包装,在202332017:00前递交或邮寄到指定联系人处。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查看,经营服务场所平面布局见附图。

七、 对服务合作企业的管理制度

1、 服务合作企业须承担物业管理、资源(水、电、燃气等)使用、设备维修维护、保洁等费用;

2、 服务合作企业需缴纳服务和风险保证金

3、 服务合作企业应优先使用统一的校园卡结算系统

4、 服务合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转租、转包;

5、 服务合作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

6、 服务合作企业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合理控制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师生意见建议;

7、 服务合作企业员工在校内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害上海交通大学声誉的行为。

八、 关于合作期限的约定

本项目采取一次磋商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

每年度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对服务合作企业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若通过考核,则续签第二年合同;若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同时启动新一轮磋商。

九、 联系方法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54742418

箱:pjshen@sjtu.edu.cn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1

编:200240


附图: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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